1827년 이유룡(李猶龍) 소지(所志)
化民
永川李猶龍。
右謹言泣血情由段。罪民家罔極山變。已悉於前後狀文及白活中是遣。城主亦已洞燭無餘敎是乎則。今不敢更爲煩瀆是在果。當初罪民之營爲附葬於先山之日。各派諸宗循同咸許者。雖出於睦族厚誼是乎那。
睦族只一時之私情。爲先卽諸孫之至誠。穴下附葬。苟有一分嫌碍於先塋是乎則。一門宗族何必以一時之私情同辭咸諾是乎旀。
巨余二三門老亦何必快許。而其門下惡少之輩。不循諸宗之僉議。不遵門長
之處決是遣。獨自禁斷者。是豈爲先之誠異他子孫而然耶。亡父在世之日。有些箇嫌隙於彼輩。而所謂嫌隙。亦非一人之私事。固是一門之公事。則在渠之道必不敢留介於中。而彼蠢然無知之輩。不知反己。而▣罪。反以含
憾於矣親。今於營葬之際。敢生憑公報嫌之計者。蓋昭昭不可掩也。頃於兩造之日。城主敎是亦洞燭▣▣情狀。同
李胤聃等數人乙。着枷囚禁敎是遣。安葬矣親之意乙。論理題下是乎等以。罪民▣…▣
一毫餘思置之心域。歸卽治山開壙。將爲安厝之際。
李景謨李景苣等。募率其派中大少二十有▣。搆辭往呈于營門。持題音入來是乎矣。是日卽發靷前一日也。罪民之罔極私情。狼狽大事。當復如何。罪
民乃稽顙伏地。百般哀乞曰。營題旣是待本官公決云云是乎則。葬日雖隔晨是乎那。公決之前。罪人似不敢窆葬。宗等亦不可私自禁斷。姑爲退待本官城主還莅之後。依營題更卞。以從處決之如何云云。日▣…▣
彼輩平日報嫌之計。銘刻于肺肝是乎等▣。▣顧事理。且不有官決是遣。數十餘人。解衣脫▣。往一▣▣輩模樣。直走壙土。肆然作變是乎所。不可以義理誘之。亦不可以人力止之是乎等以。罪民不勝罔極▣…▣
夜馳走。具由血訴於城主之庭。則以官決後壙中作變之罪。
景謨景苣等。卽爲捉▣後馳報之意。傳令于留鄕所敎是遣。鄕所亦▣…▣
▣卄壙窓打破無餘是遣。從弟
升龍亦是衰經之人。而滿場扶曳無數毆打是乎旀。扶曳毆打之際。所着衰服及孝巾。一幷裂破是乎所。城主處分之後。果營門題音之下。作變壙內者。猶無餘▣
是去乙。况旀毆打喪人。裂破衰服。▣…▣等怪變也。且以囚禁馳報次。官差及里任。待傳令來示是乎則。彼言曰。吾等作罪。前非不足。今▣有餘云云是遣。據令官差。終不退去。更爲▣…▣去外槨。而
與他駭惡之說。罔測之擧。無所不至。則官令而不得施。法文而不得行。此輩之設心所事。何毒哉。大略憑公報嫌。第一其罪。決後禁葬。第二其罪。壙中作變。第三其罪。毆打喪人第四其罪。裂破喪服。第
五其罪。爲有先訓誣訴營門者。第六其罪。而凡此六罪。俱載法文。伏乞按法公正之下。更加嚴處一以懲彼輩之惡。一以雪罪民之恥。積善行下爲只爲。
行下向敎事。
兼城主處分。
丁亥閏七月日
李胤聃等。壙中作變之罪。旣
已捉囚是在果。至於毆打喪人裂
破喪服。尤極無謂是乎去乙。
本官數日內當爲還官。一時
兼官。有難究治。姑爲嚴囚。
以待本官之意。分付留鄕
所向事。
初十日。
兼官[署押]
捉囚報狀題辭草。
官決之後。壙中作變。私自禁葬。
民習可駭。一時兼官。視數五日京
兆。而無所忌憚。待本官還官
後。當有所往復嚴處。姑爲
嚴囚宜當。
[印]。
李[手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