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9년 안동(安東) 이종한(李宗漢) 산송 사건 개요(山訟梗槪)
安東李宗漢山訟梗槪。
安東府居貢生
金履源者。本以胥吏之奸惡者。自稱免役。驕橫放恣。無所顧忌。且其族黨
盤據營府。自前凡有所圖。眩亂黑白。行其胸臆。無所不至。甲申年間。葬渠母時。山下居兩班
及村民欲爲禁斷。則
履源乃反誣訴。官前白地構陷。兩班四人則至有嚴刑定配之境。村民七
十餘人則次第重刑。至今多有病廢者。一府大小民人。莫不齊憤。而爲一鄕巨患者久矣。府
居兩班
李宗漢。故進士李弘直之子也。年纔十六。遭其父喪。占山於
府南一處。則
履源者。稱
以渠母塚穴下。至有爭訟之擧。自官遣禮吏摘奸尺量。則非但高下懸絶。坐立俱不見。相距
又至一百三十餘步之遠。官家依法典。特許入葬。故
李宗漢依官決運柩治壙矣。葬日之前
夕。
履源兄弟。托以得移訟之題。多率族黨。橫臥壙中。拔劍肆惡。萬無私力過葬之勢。
李
宗漢本生叔
李弘輔。冒夜蒼黃赴訴官前之際。喪家老奴之爲
履源同姓六寸親者。素與
履源本無等別。故以入壙肆惡蔑視兩班之意。處理責之。則
履源兄弟。挺身拔劍。蹂躪刺
打。老奴無數嘔血。氣絶仆地。所見萬無回甦之望。會葬上下。驚惶救療之際。
李弘輔果得安
葬之題而來。諸族遂依官題過葬而來歸。聞葬日之夜。被打老奴之妻與侄。聞其夫無數被
打。幾至死境。乃大聲發哭曰。
履源以吾至親。豈忍殺吾之夫。吾寧死於
履源之家。率其侄數
輩。直往
履源家。憤惋詬罵之際。二鼎蓋一水盆至有破傷。
履源之從兄
達源稱名漢。時爲鎭
營陪吏。嗾囑夜禁軍。掩捕三漢。以明火賊誣告鎭營。慘施嚴杖。牢囚重獄。又誣訴於本府曰。
葬日之夜。
李宗漢李弘輔二人。親自打渠於山上。又率奴來打其家産。竊取財物。以爲葬需云云。
嘻噫痛矣。此果成說乎。
李宗漢以年弱喪人。倉卒當變。喪魂失魄。罔知所爲。何能親打訟
隻。而又何可舍其柩側而下山。往打於數十里外訟隻之家乎。又況
李宗漢雖萬萬無似其家資
財本來嬴餘。何可初不辦備葬需。及其下棺之時。乃掠取訟隻之財。以爲葬親之需乎。言之亦可汚
矣。李氏合族之被刑於營門者。皆以此爲罪目。言之痛矣。豈不寃甚矣乎。其後
李宗漢之
九寸叔
李弘弼。適過府中大路矣。
履源使其弟
復源。持大杖突出。扼墜馬下。解髮毆曳。蹜踏泥
塗。亂打腰脅。流血淋漓。命在頃刻。幸賴一官校。挺身救之。得以不死。此實千古所無之變怪也。
李弘弼之弟
弘檝。不忍憤痛。馳往呈官。則
履源已使其弟先入誣告曰。
李元溥李元{香+覃}李弘
弼等。打渠於山上。方在死境。辜限前囚禁云云。官家已洞燭其虛妄誣告之狀。謂
履源之弟曰。
汝言奸矣。前則曰
李宗漢李弘輔二人打之。今則曰
李元溥李元{香+覃}李弘弼等三人打之。一何打汝
者多耶。汝若被打於此三人。則前此累呈之時。胡不言之。今乃言之。於打兩班之後耶。汝之打兩班。
一市人皆證之。狡惡甚矣。卽令下獄。過一夜旋爲保放。
李弘檝又具由赴訴於營門。則自營背關
直送于本府曰。
李宗漢之起鬧於
金履源者何故。而鎭營之囚禁奴輩亦何故是隱喩。
金履源
則勿囚放送。摘奸刑吏上使云云。狀中元不提及山訟等事。而營關如此。實未可知也。
履源遂踊躍誣
訴於營門。而搆誣
李宗漢。又陪於前。又囑鎭營。以
李宗漢掠去渠家財物。厚葬其親之說。報于
營門。而鎭營陪吏之搆進報草者。乃
履源從兄
達源也。搆虛捏誣。無所不至。
李宗漢聞其
白地被誣之報。送奴呈狀于營門。以爲伸卞之地矣。題辭未回之前。急關來到曰。
李宗漢李弘
輔李元溥李元{香+覃}李弘弼李弘之等六人。着大枷嚴囚云云。又捉入
李宗漢奴子。嚴刑一次。本狀則
背關直送于本府曰。
李宗漢父墳。限三日掘移。
李宗漢着大枷上使。若不限前掘去。李哥門長
幷爲着枷上使云云。
李宗漢則自獄中卽爲上使。一邊多發官軍。漫山蔽野。不待本家之人。而斧
斫凍塚掘棺露出。此何變哉。何變哉。
李弘檝尙留在營下。不知禍機之至此。與其再從兄弘天更
爲呈狀。或冀伸辨。則營門拿入。
李弘檝李弘天等着大枷嚴囚。七日後。以奪人之山劫人之財。數
件罪目。捧侤音。限死重杖。氣絶曳出。又行關本府。
李弘輔則移囚
義城。以威力奪山。恣意作亂。
任意勒葬。數件罪目。嚴刑一次。照律牒報。
李弘之李元溥李元{香+覃}李弘弼等四人。則移囚
靑松。
以毆打
履源之罪。決杖各三十度。
李弘弼則被打於
復源。幾死僅甦之餘。擔舁就獄。又受杖於靑松。豈
不可憐哉。
李宗漢則旣至營門。以年弱幸免刑訊而放送矣。還家屬耳。旋又上使使之移送靑
松受勅云云。
李宗漢以三代單身。年甫十六歲矣。前之上使掘其父墳。而不得拚和後之上。使過
其父祥。而不得與祭。道路宛轉之狀。窮天號呼之痛。尙忍言哉。卽今滿身浮爛。委臥枕席。萬
無復起之望。慘矣痛矣。不知貢生之母墳下。百步外不見之地。果爲當禁之地。而有此閤門之禍
耶。不有官令。私自發惡。如
履源者則不下一杖。安坐其家。得其官題。從容入葬。如
李宗漢則
累次上使必掘。乃已貢生之毆打士夫。則終至無事。士夫之被打貢生者。則移囚刑推。古今天
下寧有是耶。被逮諸人。或窮經老儒。或總銳少年。鄕黨之所愛惜。道內之所期望者。而
處被重刑。杖毒深入。治療累朔。完合無期。或僵仆於逆旅。或呻痛於枕席。尙未分人鬼。設使
賴天之靈。幸而得生。自分爲廢疾之人。嘻噫。彼
履源者。以
李宗漢婢子之聞其夫被杖之報。而
號痛於渠家者。反以歸之於
李宗漢之事。誣訴營門。釀成罪目。至有閤門侤掠之禍。此非
但
李宗漢一門之慘禍。南州人士。自此而無復齒數於人藪矣。此豈非仁人君子之所共惻
然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