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日。
以洪在範等竄配未卽擧行之罪。罷出刑判申錫義。盖申以不可擧行之意。直告於大院君。大院君厲聲使遞職。申也。退草疏未及半。而自內已罷出。代出金大根。卽爲擧行。而五人分配於甲山長鬐碧潼武山等地。其下三百餘人。停擧次刊名。揭于太學。令人一快。然聞彼輩逞毒之狀。似不寢熄云。可慮。而被配者。或有八十老母。或貧窮。無以裝行。銀首作注下云。又一可笑也。
以洪在範等竄配未卽擧行之罪。罷出刑判申錫義。盖申以不可擧行之意。直告於大院君。大院君厲聲使遞職。申也。退草疏未及半。而自內已罷出。代出金大根。卽爲擧行。而五人分配於甲山長鬐碧潼武山等地。其下三百餘人。停擧次刊名。揭于太學。令人一快。然聞彼輩逞毒之狀。似不寢熄云。可慮。而被配者。或有八十老母。或貧窮。無以裝行。銀首作注下云。又一可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