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년 광산김씨 유일재 문중 산송관련 성균관(成均館) 통문(通文)
通文。
右文爲回諭事。伏以。惟一齋金先生。以陶山高弟。講道林泉。興起斯文之功。至今百世不忘。建廟而享之。築壇而祭之。葛峯公承襲家庭。倡義
於
壬辰。辭徵於
丙子。皇明諸將。手贈序碑。文有朱程學李杜文之語。後自朝家特施褒贈之典。兩先生前後事蹟。輝映今古。而一國衿
紳之所共尊慕者也。卽接貴鄕來諭。所謂府吏權夏慶。以幺麽胥吏偸埋於兩先生壇墓腦頭切近之地。詬辱訟庭。掠奪官題。毆打
儒生。勒捧手標。其他行凶肆惡。無所不至。世豈有如許滅法亂常之事乎。名分掃矣。紀綱頹矣。古人曰。犯分滅法。以下凌上者。自干八議之刑。此漢罪
犯。合置當律。貴道通章。遠邇響應。次第齊發。可見公憤之愈激。而公論之愈行也。大抵公論者。國家之所以維持者也。一鄕而有一鄕之公論。一國而
有一國之公論。生等忝在縫掖之列。聞此無前大變怪。其在尊賢齊憤之義。豈可以岸視而泯黙乎。玆敢採取公議。略貢愚衷。伏願僉君子
思所以定名分勵紀綱之道。通到之後。遠近章甫。合謀同聲呈官而呈營。右漢塚。刻期督掘。所謂權夏慶。亟施刑配之典。使此累百年守護壇
墓。依前保守。一以懲右吏冒法之罪。一以伸多士怨鬱之情。千萬幸甚。
右通于
安東鄕校。
丁卯九月日。太學東班首。南。[着名] 西班首。李。[着名]
鄕校。紹修書院。仁溪書院。魯林書院。陀陽書院。鶴岩書院。流岩書院。鳳賢書院。虎溪書院。遯靖祠。臨川書院。淸城書院。鏡光書院。松坡書堂。各一通。
此亦中。
掌議未盡。
則太學圖署及
守僕廳査通廢之
久矣。以班首着啣出已。
以此準信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