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년 이좌순(李佐淳) 외 34인 서간(書簡)
金溪 金氏門中 僉案 入納。
溪上 李生等 候狀。省式謹封。
伏惟潦炎。
僉動止晏重。鄙等運値陽九。不幸與
鎭華竝世。僉君子想諒之矣。嗚呼。天下無
無名之人。無無父之子。人若斥己父之名而辱之。則將任之乎。將擧其父之名而答之乎。諱
法自春秋始。春秋之義。莫大於復讐。彼若以已不諱而無難斥呼。則其所以
對擧者。亦復讐中一事。吾夫子其將禁之乎。噫。彼
鎭華作從天降從地出。
又作所爲氣化。有
延豊公在。則雖以
鎭華善反復之心。言之不可曰非其父
也。傳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其心若有
延豊公。則其可以辱人之父。若是其無難乎。
鄙等雖無似。麤聞衛父兄之道。亦嘗聞鄒夫子是亦妄人之訓。彼旣不知
延豊公。則
鄙等雖在衛父兄之地。當以鄒訓處之。而此有不然者。貴門是文忠公大家也。
鎭華
又是貴門大宗也。居其宮而統其族。嵬然爲九世相傳之嫡。則其言貌也動止也。當
別異於人。而彼乃不審於諸父之書。凡係
延豊公切戚世交。必欲甘心以後已。哀哉。
延豊公於渠何尤焉。初度書。
鎭華之所手書。而夏淳之所袖來。則誠着僞字不得。又
將委他人不得。而喫㤼上司與史行。能以再度書。一邊眩惑人聽。一邊流播遠邇。
延豊
公雖臥於泉下。冥然漠然。而天倫之中。較諸上司與史行。爲何如也。宋人有父事實。似道
而蔑其親者。後來秉史筆者。書之曰。宋無春秋。
延豊公若有知。當作何如懷也。
不知不有近出六字。有若討逆發啓之辭。渠必曰。如此則溪李更無保地云爾。而第觀
其言。無非渠所自當。鄙等亦有耳。嘗聞渠在論常則有可誅者三。在國事則
有可討者四。鄙等之執此爲說。豈不光明正大。而八耋父兄之騰。渠口舌重以悖低流
播者。自有內外輕重之分。渠之通天罪惡。姑俟後日。以其屛論中以下一轉語。質諸
僉賢。
延豊公若無名則已。尙有死不朽之三字。不審僉賢將使鄙等何以處之也。
僉賢若以鄙等所質之事。問之
鎭華。明示鄙等。則兩家三百年契誼。當始終曲全。而不然則
延豊公豈不悲哉。豈不憐哉。言不知裁。極爲主臣。不備禮。
乙酉 六月 十三日。
李佐淳 李夏淳 李巽淳 李長淳 李玄淳 李彙朝 李彙晩 李彙濟 李彙斌 李彙春 李彙大 李彙典 李彙輈 李彙{示+冕} 李彙鍵 李彙在 李彙存 李晩受 李晩義 李晩松 李晩遇 李晩器 李晩喜 李晩栢 李晩弼 李晩讓 李晩好 李晩敎 李晩和 李晩轍 李晩實 李晩儉 李晩圖 李中敏 李中振 等。